?教育法修正草案彰顯教育公平
向存丹
2021年05月17日08:27 | 來源:人民法院報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不斷促進教育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4月26日,教育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了對于冒名頂替入學行為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guī)定,消息一經(jīng)發(fā)布,再次引起輿論高度關注,贏得點贊聲一片。 從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后在中國人大網(wǎng)公開征求意見,到吸納部分群眾意見調整法條表述,到對冒名頂替者加大處罰力度,對冒名頂替行為的組織者、指使者新增相關處罰,無一不彰顯出法律法規(guī)服務社會發(fā)展、保障人民權益的立法宗旨。相關部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維護教育公平,與時俱進修訂完善法律法規(guī)的做法值得肯定與推廣。 近年來,媒體報道也披露了多起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冒名頂替入學嚴重影響了教育公平。同時,冒名頂替的背后往往還涉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貪污腐敗、濫權瀆職、徇私舞弊等問題,這樣的案例報道得越多越容易引起公眾的不安,越容易影響大家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認識,不利于社會文明的建設和長足發(fā)展。 教育公平能有效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托舉普通家庭指望孩子有出息的夢想。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不斷促進教育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受教育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神圣不可侵犯。受教育權被侵犯的后果也非常嚴重,往往會改變被侵權人的整個人生軌跡。從以往的案例來看,被冒名頂替上大學者,盡管能夠通過民事訴訟進行索賠,但往往會因為受害者自身損失難以量化等問題,導致案件的審理顯得曲折復雜。此次修法,加重對冒名頂替相關行為的處罰力度,無疑能從根本上減少甚至杜絕教育領域的不公平現(xiàn)象,塑造人民群眾對教育公平的信心與期待。 當前針對受教育權被侵害如何賠償、賠償標準、救濟渠道等問題,現(xiàn)行法律還沒有具體規(guī)定,建議相關立法部門繼續(xù)完善、盡快細化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同時,除經(jīng)濟上的賠償外,教育部門還應將被害人受教育權的恢復納入議事日程。